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中国国际啤酒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8日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632116
传真:0535-6632116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邮编:2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千升啤酒搬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
建设单位: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由于一分厂厂区用地已不符合芝罘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中为商住用地),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拟将一分厂搬迁至二分厂厂区内,同时实施二分厂改扩建。该项目整体总投资为69200万元,在二分厂内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2条40000瓶/h的罐装线、1条60000听/h灌装线、1条36000听/h灌装线的建设,并建设日处理能力60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内容,一期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17年12月份建成投产,于2018年2月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二期工程为本次环评增加内容,新建50万千升发酵、糖化工序和配套的动力系统、改造现有一期工程,搬迁一分厂2条60kL/天桶装线、新增1条80kL桶装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落实项目废水处理方式及排水去向,严禁废水排入沁水河等地表水体。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等依托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须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啤酒企业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预处理粉尘废气经新建废气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9%,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排放区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
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厌氧反应工段产生沼气和恶臭气体,沼气经脱硫脱水后经现有沼气锅炉燃烧处理,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现有污水处理站在脱水机房压滤机等部位设置集气罩,污泥浓缩池、集水池、调节池、初沉池均加盖封闭,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送入现有生物除臭塔进行除臭经15m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
加强原料预处理产生的粉尘废气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处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恶臭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标准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