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啤酒低价倾销 财政部出手调查
【中国国际啤酒网】3月11日讯 台湾财政部关务署表示,台湾酿酒商协会基于近年中国大陆产制之啤酒持续以低价出口至台湾,其中不乏于中国大陆设厂的世界啤酒品牌,导致台湾岛内啤酒产业遭受损害,爰向财政部申请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啤酒课征反倾销税及临时课征反倾销税。
台湾财政部依申请书所附资料认进口涉案货物已达倾销及损害台湾产业之合理怀疑,为查明台湾产同类货物是否遭受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经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结果,于2025年3月11日公告展开调查,以维护台湾岛内产业公平合理贸易环境。
关务署说明,财政部已依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规定,移请经济部就有无损害台湾产业进行调查,经济部依该办法第12条规定应于接获通知翌日起40日内,将初步调查认定结果通知财政部;若经认定有损害台湾产业,财政部应于接获经济部通知翌日起70日内,作成有无倾销之初步认定,再据以决定是否临时课征反倾销税。
关务署指出,啤酒为以大麦或小麦之发芽谷物、啤酒花及水等原料酿造且未经蒸馏之酒类,酒精浓度(以容积计)超过0.5%且未超过10%。利害关系人如欲就涉案货物范围或公告内容表示意见或提供资料,请于公告日起20日内将书面资料提供该署(地址:台北市大同区塔城街13号)。
关务署进一步表示,涉案制造出口商如充分配合反倾销案调查,得获得个别倾销税率,而台湾厂商进口应课征反倾销税之涉案货物时,须提交涉案厂商生产并直接出口至台湾之证明资料,经海关审核后,方得适用该厂商之个别税率。因此倘进口商欲向财政部就本案申请接受调查,建议通知相关交易之国外出口商或制造商一并于期限内提出申请,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