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什么?我们的酒水供货商涉嫌商业贿赂案?就因为回收啤酒瓶盖吗?”近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几家餐馆老板听到供货商被查处的消息后震惊不已。
日前,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石浦分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几家餐馆的收银台上或者柜子里藏着一袋袋酒瓶盖,瓶盖上贴有相关酒水供货商的字号。经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石浦镇有4家酒水供货商为促销,实行了“你帮我促销,我给你回扣”的营销方式,兑换金额每个瓶盖0.5元-5元不等。
通过“瓶盖返现”,酒水供货商可更好地达到销售目的,餐饮单位可借“外快”留住店内部分员工,服务员可得到更多的“兼职收入”,这种“默契”的合作看上去似乎实现了“三赢”,但其实并不合法。
“酒水供货商提前将回扣款加入商品价格,让广大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承担费用,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暗地里采取‘瓶盖返现’手段,提高酒水的市场占有率,也人为地制造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严重损害了同行利益。”据石浦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介绍,目前该4家酒水供货商均已被立案查处。
据悉,2018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出台,此类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金额,由原先的“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提高到“处以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