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极品青岛啤酒(广东)独家总经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01强清83号
极品青岛啤酒(广东)独家总经销有限公司:
广东金阳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极品青岛啤酒(广东)独家总经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强清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终结极品青岛啤酒(广东)独家总经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