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感谢信
生态环境部:
近日,贵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修改单。其中4.2条增加了:若通过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企业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约定排至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某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则以该限值作为预处理排放浓度限值,不再执行表1中的限值。这一条款的变化,对于我们啤酒生产企业释放了重大利好的信号。非常感谢生态环境部经反复征求行业及企业意见后发布的这一惠企政策。
青岛啤酒60家啤酒生产工厂,52家污水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管网。若执行原《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必须全部进行处理后,满足预处理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后,方可排入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方面企业投入污水处理设施,付出了投资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了提高脱氮除磷效率,稳定达标排放,还需要外购碳源。啤酒废水作为可生化性极好的有机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可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碳源的补充,囿于法规的限制,却无法有效利用。
若执行新的修改单后,52家进管网工厂可以与当地污水处理厂协商污水不再进行处理,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作为碳源。这样每家工厂克减少污水处理运行人员3人,减少污水运行费用药剂费及电费,污泥处置费用,减少设备维护折旧费用。同时,工厂污水处理系统停运后节约用地可以用于其他生产用途。
修改单实施发布后,我公司积极响应相关要求,一家工厂已经与当地水务公司、生态环境局三方联合达成《啤酒生产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协议》,试点将大部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行循环利用实验。若试点成功后,按该工厂2020年产量24万千升核算,全年可节约污水处理电费、药剂费、人工费、维修费、污泥处置费等约275万元。
综上所述,《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生效实施,既有利于啤酒制造企业降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又有利于提高下游污水处理厂氮磷去除效率,降低运营费用,稳定发挥减排效益,作为企业希望政策一直延续长期有效。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