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在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协调下,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与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随州市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正式签订生产废水间接排放限值合作协议。
青岛啤酒生产废水中有机物浓度较高,可生化性较好,原本可作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碳源的有效补充,但受制于排放标准的限制,一直无法利用。一方面啤酒企业为保证废水符合排放标准,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预处理;另一方面下游污水处理厂却因为碳源不足“吃不饱”,需要外购碳源进行补充,增加了污水处理运行成本。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修改单,规定啤酒企业可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约定排至污水处理设施的某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则以该限值作为预处理排放浓度限值,不再执行原限值。青岛啤酒随州公司与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据此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青岛啤酒随州公司预处理后排入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由500mg/L调整为3000mg/L。
调整后,预计随州市污水处理厂进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可提高20%左右,减少外购碳源投入,节约成本约70万元/年;青岛啤酒随州公司可减少污水处理费用约5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