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6)
内幕消息
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破产申请公布
【中国国际啤酒网】本公布乃由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第13.25(1)条、第13.51(2)(l)条及第13.51B(2)条而作出。
破产申请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布,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广州生力」)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营业期限届满后,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适用法律开始清算程序,因此广州生力的股东成立广州生力清算组在整个清算期内对广州生力进行清算(「清算组」)。
广州生力为生力啤(广东)有限公司(「生力啤广东」)与广州啤酒厂(「广州啤酒厂」)于一九九零年成立的合资合营公司,并由生力啤广东及广州啤酒厂分别持有70%及30%。生力啤广东为本公司拥有92.989%权益之附属公司。广州生力于清算程序开始前的主要业务是于华南市场分销瓶装、罐装及桶装啤酒。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认为广州生力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尽管清算组已作出了努力,广州生力仍无法与其债权人达成和解。有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清算组向中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广州生力破产申请。
广州生力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已结束业务及进入清算程序。广州生力的破产申请提交将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当期综合报表的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集团综合报表的资产及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另行发表公布的方式发布有关破产申请提交的任何重大进展。
董事资料变动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之公布,颜彬诺先生(「颜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总经理,由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起生效。颜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或自广州生力的清算程序开始起过往十二个月曾担任广州生力之其中一位注册董事,但并未参与广州生力的日常营运。颜先生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起已不再担任广州生力之其中一位注册董事。
因广州生力已提交破产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此事项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本公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就颜先生的资料变动作出披露。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与颜先生有关的其他资料须予以更新,亦无与颜先生于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嘉麟
香港,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颜彬诺先生;非执行董事蔡启文先生(主席)、凯顾思先生(副主席)、陈云美女士、黄思民先生、小泽史晃先生、内山建二先生及山内智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AlonzoQ.Ancheta先生、ThelmoLuisO.CunananJr.先生、李国宝爵士及ReynatoS.Puno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