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在中国青岛生产的著名啤酒品牌“TSINGTAO”商标权诉讼案中,青岛啤酒公司获胜。
2022年1月,韩国专利法院重审青岛啤酒公司起诉青岛韩国公司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上诉到最高法院。
原告是一家在韩国通过各种广告和电视节目销售知名“TSINGTAO”品牌啤酒的公司。被告是后起之秀,成立于2018年5月,将其他中国公司生产的“青岛精酿啤酒(Qingdao Craft Beer)”品牌的啤酒引进韩国国内销售。对此,原告方于2020年6月对被告提起诉讼称:“与国内知名的‘青岛’品牌类似的商标销售啤酒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被告方则表示:“Qingdao是青岛的汉语拼音,Craft Beer是手工啤酒的意思”,这只是青岛与啤酒相关的产地及生产方法的标志,仅从商品的外观来看,两种啤酒是有区别的。
一审裁判部支持了原告方,原告是在韩国国内销售啤酒产品而闻名的商标。裁判部认为:“一般消费者认为被告的产品是原告的啤酒产品,或者至少与原告有资本或组织等密切关系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足够的风险。”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法院的判决却相同。二审判决称:“原、被告的商品标志因中文或英文字母组成及颜色差异等,外观不同,但‘TSINGTAO’、‘Qingdao’等称呼相似,两个商品标志相当于相似的商品标志。仅仅因为啤酒产品容器的形状不同,不能不担心普通消费者可能会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