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啤酒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青岛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肖耿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赵昌文先生代为出席及行使表决权。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晓航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宗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选举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姜宗祥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选举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张然女士、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赵昌文先生及赵红女士,其中,张然女士为该委员会主席(召集人)。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肖耿先生、张然女士、赵昌文先生及赵红女士,其中盛雷鸣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人)。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姜宗祥先生、执行董事侯秋燕先生、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及赵昌文先生,其中姜宗祥先生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聘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总裁的继任人选尚在遴选之中,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由董事长暂时代行总裁职责。根据董事长提名(代行总裁职责),聘任蔡志伟先生为本公司营销总裁;聘任徐楠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制造总裁、总酿酒师;聘任侯秋燕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辉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聘任员水源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供应链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议案三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聘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秘书和委任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侯秋燕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晓航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之规定,聘任侯秋燕先生和罗泰安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罗泰安先生受公司委聘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侯秋燕先生履行公司秘书职责。该等安排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
3.委任刘富华先生和侯秋燕先生为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
其中,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详见公司2024年年报以及《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除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联席公司秘书罗泰安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孙晓航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在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亿元,并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合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95,000股。
议案六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对王瑞永先生、宋学宝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张瑞祥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罗泰安先生简历
罗泰安先生,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具备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28条项下规定的专业资格。于公司秘书服务界拥有逾30年经验。现任富荣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罗先生过去或目前为多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之公司秘书,拥有丰富的合规及上市公司秘书经验。
孙晓航先生简历
孙晓航先生,现年52岁,青岛大学毕业。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具有较丰富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权管理及资本市场融资经验,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