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人民政府对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建设库房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3.4万余元,行政处罚于2025年12月16日作出。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顺马坡镇罚字〔2025〕00113号)披露,2025年12月2日,执法人员在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与乾安路交叉口东200米(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厂区内东南侧发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了4处库房,分别为7号库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01.31平方米)、8号库房(地上二层,建筑面积1656.42平方米)、精酿彩钢房(9号库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61.16平方米)及10号库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242.51平方米)。上述建筑均为钢结构及砖混房屋,总建筑面积4461.4平方米,但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经核查,该公司在建设时未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马坡镇人民政府对其作出罚款处罚。鉴于其行为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故按建设工程造价5%的标准,处以23.404956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7-30,法定代表人为耿超,注册资本为34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499105C,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