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网友天地 >> 内容

贸易公司销售进口德国黑啤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时间:2018-11-15 0:18:04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另根据消费税税目表:二、酒及酒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第四条的规定取消酒精消费税后,本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因此,酒类消费税在进口环节进行征税,若贸易公司从进口商处购进再销售的,无需缴纳消费税。



作者: 来源:财联社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中国国际啤酒网(www.beerw.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Copyright Reserved 2008-2028 中国国际啤酒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07018202号

    投稿邮箱:beerxh@sina.com 投诉邮箱:beerxh@126.com 业务邮箱:beerxh@163.com

    QQ:296090069在线交流  QQ:1102858064在线交流

    鲁ICP备07018202号
  • 执行时间:437.500 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