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被罚三万
【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了解到,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被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据悉,当事人主要从事啤酒、果酒、塑料制品的生产,并销售自产产品。根据国家提倡鼓励废旧物品回收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当事人利用回收旧酒瓶作为自己的啤酒容器使用,用于灌装塑料纸软包装的威海卫、昆嵛啤酒。回收的旧酒瓶中包括瓶颈烙有“青岛啤酒TSINGTAO”浮雕文字的青岛啤酒瓶。自2019年12月,当事人继续使用带有“青岛啤酒TSINGTAO”浮雕文字的回收酒瓶灌装销售威海卫、昆嵛啤酒,在瓶贴上使用了自身的“威海卫”、“昆嵛”商标标识,该标贴标有“瓶体文字与本产品无关”字样,但当事人没有对瓶颈烙有的“青岛啤酒TSINGTAO”浮雕文字进行遮盖。由于当事人在回收、使用和销售过程中没有对旧啤酒瓶的品牌进行分类统计,无法统计其中烙有“青岛啤酒TSINGTAO”浮雕文字的啤酒瓶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涉案经营额无法计算。 另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32类啤酒商品上注册了第1304176“青岛啤酒”商标,在32类啤酒、纯生啤酒商品上注册了第1351701号“TSINGTAO”商标,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类型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规定的情形,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山东威海卫酒业集团威海有限公司处以3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