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发现喝到的啤酒过期了,却拒绝了店主的额外赔偿?这个杭州小伙的做法让不少网友点赞。
周先生是一家服装培训机构的老师。4月9日,他和同事带着学员一起到杭州市富阳区新沙岛团建。
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们选在了岛上这家清清烧烤,点了一箱雪花啤酒。喝到还剩几瓶的时候,突然发现,酒瓶上的生产日期好像不太对。
周先生
周先生说,箱子上的生产日期和酒瓶上的一致,是2020年10月8号,保质期180天。旁边一桌有位女士比较细心,当场算了算,发现周先生刚刚喝下的这箱酒,竟然是过期的。
周先生用计算器算了一下,就算去掉生产当天跟喝的那天,这酒也过期了一天。
周先生说,自己在和工作人员提出质疑的时候,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他心里不太舒服。于是,他决定“较真”一下。
周先生说,自己“较真”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赔偿金,而是希望店家可以摆正态度,毕竟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不应该这么敷衍。
店里工作人员回复说,老板不在岛上,之后拔打了老板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清清烧烤的老板楼先生表示,主动提出要赔偿周先生1500元,并且解释说,顾客反映的当天态度不好的,是店里管小卖部的工作人员。
现在店里的啤酒,是今年3月份生产的,没有了去年生产的啤酒。
后续,周先生反馈,楼老板提出的1500元赔偿金,他只要了1100块钱,其中,100块钱是一箱酒的退款,还有1000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退一赔十,不足一千赔一千,多出来的赔偿他不要。
网友纷纷留言说:周先生是个敞亮人
@静待此生:这个顾客很实在,确实过期一天不一定就会喝坏人,但是毕竟是去消费,心里会不舒服,确实他也只要老板一个态度,为老板和这个顾客点赞,和气生财
@Juˉ:周先生周先生敞亮
@张璞:态度很关键!态度好了!大事变小事!态度差了,小事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