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8月16日讯 “真是后悔,从拼多多平台进的啤酒,没有注意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结果被罚款了。”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一家商店因销售的啤酒包装上无中文标签,被区市场监管局处5000元罚款,面对处罚,经营者后悔不已。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铺柜台旁在售酒类产品中有科罗纳啤酒1箱,其包装箱及瓶上均无中文标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啤酒予以扣押。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因此,执法人员相继开展了询问和收集证据材料等一系列调查活动。
经查明,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购入科罗纳啤酒1箱,共24瓶,进价为99.81元,销售价格为128元,但科罗纳啤酒纸箱及酒瓶上只有“Coronita Extra CONT.NET 210ml 4.5%Alc Vol”“LA141058 06:23”等英文内容,并没有中文标签。截至被查获时,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科罗纳啤酒1箱,货值按销售价格计128元,因涉案产品尚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且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及时详实地提供由其掌握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执法人员认定其违法行为属情节较轻,责令其限期改正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行为,并没收涉案科罗纳啤酒1箱,罚款5000元。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义务,预包装食品应当有明确清晰的食品标签。希望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务必注意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