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3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沃斯乐精酿啤酒酒精度值不符合规定
【中国国际啤酒网】8月2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32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15大类532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3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辰溪县绍学盐笋店销售的,标称辰溪县永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茶油,苯并[a]芘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百升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永州市冷水滩恒友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醋精王,总酸(以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州市冷水滩区上和湘酿造食品厂生产的东安鸡白醋,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喜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东安县华南食品酿造厂生产的东安醋,总酸(以乙酸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中方县清莉商行销售的,标称怀化市酱香和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香和洪江甜酱,氨基酸态氮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 院。
湖南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黄精蛋白肽饮品(饮料),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湖南韶山滴水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湖南烟山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君子莲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郴州市苏仙区生源超市东街桥店销售的,标称汝城硒峰清茶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硒峰清茶(茶叶),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草甘膦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汝城硒峰清茶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湖南沃斯乐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沃斯乐精酿啤酒,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永州市零陵区老乡约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周氏满堂红酒业有限公生产的潇水上酒,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老乡村商行销售的,标称江永县盘王贡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勾郎瑶活竹酒,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 院。永州市零陵易购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永州金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木甑子米酒,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湘潭、郴州、永州、怀化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