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民王先生反映:
2020年5月,我所在的公司与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2020年度宝鸡地区终端广告制作发布意向协议,我们按照其要求,对华润雪花在宝鸡区域的广告进行了制作并安装,但截至目前一年多时间,华润雪花还拖欠我们11万余元的制作安装费未支付。
该协议签订后,我主要负责该协议中的终端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并且按照雪花西安的要求,先后在宝鸡市区、太白县、凤县、陇县、千阳县、凤翔区、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和麟游县制作和安装发布了雪花的终端广告。期间,由于华润雪花西安公司引进了新系统,原本需要线下书面通知其验收的程序转变为线上系统通知。按照协议要求,在我们施工结束通知他们后,他们要在3天内进行验收,但雪花西安在线上审批程序中不停的拖延时间,导致一年多时间只审批了五万五千余元,其余近四万元还未审批。而且还有近两万元到目前为止还未录入系统。春节前反复催促,他们在审批通过的五万五千余元的单子内向我们支付了1027元。
现在的情况是,我从去年开始联系华润雪花西安分公司和宝鸡区域的负责人想要解决此事,他们市场推广人员叫施文,经常不接电话,偶尔回信息也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导致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后的清单,也一直未能结清欠款。
在我们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违约责任,华润雪花西安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广告公司给予其30天宽限期,但在宽限期满后还未付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进行支付。
现在已经拖了一年多了,欠的钱一直要不回来,希望相关单位和媒体能够重视一下此事,帮我们讨回制作安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