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火山神泉精酿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万千升啤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五大连池火山神泉精酿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万千升啤酒项目
建设单位:五大连池火山神泉精酿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新发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原料库房、生产车间、冷库、成品库房、包材库房、污水车间、动力车间。项目厂房占地面积5900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总计年产精酿啤酒2万千升。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五大连池火山神泉精酿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新发园区
联系人:巴秋成
联系方式:13842898686
邮箱:13842898686@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黑龙江山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宝臣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1)网络查阅
附件1:五大连池火山神泉精酿啤酒有限责任公司2万千升啤酒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征求意见稿网络获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LOC3xZVCXfvmjYFfmqUQ
提取码:f96c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示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