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着青岛啤酒实为崂特原浆 营口路一店铺被罚5000元
【中国国际啤酒网】7月13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市市北区于记食为天锅贴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3年5月12日,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旅游旺季消费市场经营秩序系列专项整治要求,对营口路市场及周边餐饮单位市北区于记食为天锅贴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门口摆放有一台正在使用的扎啤机,出酒口处标示有青岛啤酒商标,店内就餐场所墙上张贴有青岛啤酒商标的价格标签,未见到其他啤酒厂家内容和商标,啤酒机旁边使用管子连接的酒桶上标签显示崂特原浆啤酒,经当事人确认上述啤酒为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崂特原浆啤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北区于记食为天锅贴铺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