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啤酒已经与青岛汉斯暗结联姻?有人表示看不懂了
给大家讲个故事。
某媒体记者L爱较真。有一日与友人聚餐,因其不善酒,便点了著名的果啤“汉斯小木屋”。谁知店家拿上来的果啤让L记者吃惊不小:瓶子是“汉斯小木屋”的,外贴标识却是金星啤酒集团的“金星菠萝王”!
什么情况?“汉斯小木屋”果啤是青岛啤酒西安汉斯公司旗下产品,有自己的专用包装瓶不足为奇,而金星啤酒集团号称中国啤酒企业四强,生产个果啤难道连自己的包装瓶都没有?细究起来,使用他人专利包装应该是侵权了吧?
俗话说,民不告官不究。一顿饭一瓶饮料的事,L记者没必要杞人忧天,但他却认真起来了。给汉斯公司打电话,人家说:“我们没有授权任何厂家使用我们的包装瓶,用了就是侵权,你到当地工商局举报吧。”;按照“金星菠萝王”瓶子上标注的地址找到金星啤酒集团某下属厂家,厂家也有理:“这些瓶子都是我们从市场上回收的,你不知道行规?啤酒厂的瓶子都是你用我的我用你的,只要外面的标签明明白白,不算啥。”
L记者再次吃惊。他不相信金星啤酒集团下属厂家对回收使用他人标识的包装瓶问题如此轻描淡写,便前往金星啤酒集团总部求证。结果是,不但碰了一鼻子灰,还让L记者第三次惊诧。金星啤酒集团最最最大的老板Z在电话里训斥L记者:“我们的瓶子就是这样用的,多大个事啊?你是哪里来的野记者?人家汉斯都没说找我们,就你在后面鼓捣,你等着,我要端你的饭碗!”
L记者吓得不轻。谁都知道做新闻是个苦逼活,L记者的饭碗刚端了半年多,还指望把手里的泥饭碗换成瓷饭碗再换成铁饭碗养家糊口买房买车呢,人家这么大一个老板又是人大代表又是全国劳模又是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要真生气把一个记者的饭碗端了,还真不是“多大个事”,咋办啊?
L记者万不得已向自己的律师朋友求助。律师朋友好言相劝:算了吧,你写个报道就是挣个吃饭钱,人家一个民营大集团,老板手里的钱多得吓死你,你再较真下去,发了报道坏了人家的名声断了人家的财路,说不定哪天你突然失踪了,家里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L记者细思极恐,那就先保饭碗苟且偷生吧。前些日子恰逢“记者节”,L记者本来打算把自己的遭遇发布出去,求个声援维个权,最后还是没有做。就连一位全国著名媒体的著名大记者都曾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里发出“正义总在远方,眼前只有苟且”的慨叹,像L记者这样的普通人,还能说个啥?
读者诸君,这是本公众号“江湖记事”的开篇之作,不是新闻报道,请您当作饭后点心睡前乐子,看过之后千万不要大量传播,否则L记者丢了饭碗就得找您去。呵呵。
请注意,以下为标题的正文:
三门峡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制造的“汉斯小木屋”瓶装“金星菠萝王”果味碳酸饮料
金星集团南阳啤酒有限公司制造的“汉斯小木屋”瓶装“金星菠萝”果味碳酸饮料
相关评论
1 楼:59.56.94.*来自:59.56.94.*
发表于 2017-11-27 5:19:39
金星啤酒的商标字体明显盖过汉斯小木屋,消费者一眼即可辨别是金星啤酒系列产品,记者有些多心了
2 楼:120.194.17.*来自:120.194.17.*
发表于 2017-12-5 11:08:22
这位L姓记者开口向金星索要几万块钱的封口费,要钱不成,反而一家之言,当真是无冕之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