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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出售过期乐堡啤酒,超市被依法处罚

时间:2022-3-16 2:14:08

【维权联盟出击:两超市被依法处罚】

【中国国际啤酒网】西宁晚报“@市民:3•15晚报帮你现场维权”专栏开通后,广大市民联系晚报请求帮助。近日,在“西宁晚报”微信公众号的后台,市民纷纷留言诉说自己遇到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不少消费者希望晚报记者能够帮助他们解决这些烦心事。

投诉:啤酒过期,还在销售

【投诉事由】

市民赵先生投诉,近日,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某超市购买了一罐“乐堡”啤酒,可准备饮用时却发现早已过了啤酒的保质期。几日后,他在该超市看到,其货架上仍有同样的过期食品在销售,随后赵先生投诉,请求依法查处。

现场:经营者承认出售过期食品

【现场处理】接到赵先生的投诉后,记者立即随同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投诉中提到的小超市进行案件调查。经调查,消费者的投诉符合事实,随后,对投诉进行立案并调查处理。

在赵先生投诉的长江路某超市,经现场检查,该超市证照齐全,经营商品符合登记经营范围。在现场,执法人员找到了过期仍在出售的“乐堡”啤酒17罐。经营者称,在2021年10月停业至开业后,未对货架上的商品进行仔细查验,才会导致过期食品被出售。经营者提供了投诉人所说的“乐堡”啤酒,且承认超期事实。

处理:过期食品被罚没

【受理结果】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小超市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的处罚决定。赵先生对此次维权表示认同。

【案件点评】“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以及贮存食品的方式。如果已经买到过期商品,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或者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晚报帮你办现场维权活动仍在继续,欢迎市民朋友持续关注并留言反映自己的遭遇,我们的记者将第一时间帮您处理。

维权渠道:1.关注“西宁晚报”微信公众号在后台进行反映。2.微博搜索“西宁晚报官方微博”私信进行反映。3.关注“西宁晚报”抖音、快手号进行反映。4.下载西宁晚报APP通过“找记者”栏目进行反映。


作者:师晓琼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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