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中国国际啤酒网】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营商环境优化,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查处一批典型案件。4月22日,该局公布了6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5:金星啤酒集团富民有限公司侵犯“Budweiser”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富民县市场监管局查实,2021年6月,金星啤酒集团富民有限公司与青岛皇族啤酒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由青岛皇族啤酒有限公司提供啤酒瓶及销售,金星啤酒集团富民有限公司灌装生产“煌卒”牌冰纯V8皇族啤酒,共生产2625箱(在库2300箱、已出库325箱),违法经营额4912.57元。未售出啤酒中,364箱使用了带有“Budweiser”及“”浮雕商标的啤酒瓶,系青岛皇族啤酒有限公司回收的旧酒瓶,但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对“Budweiser”及“”浮雕图案进行有效遮挡。
金星啤酒集团富民有限公司在所生产啤酒的啤酒瓶上突出使用“Budweiser”及“”浮雕文字及图案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给予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9825.14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