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内容

法院:乌苏冰纯酒业和山西金星啤酒赔偿乌苏啤酒15万元

时间:2022-7-27 2:22:29

乌苏啤酒维权乌苏冰纯获赔15万

【中国国际啤酒网】企查查APP显示,7月24日,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与乌苏冰纯酒业有限公司、山西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被告生产销售的乌苏冰纯啤酒包装所使用的标识(类平行四边形内的上方为绿色“hamide”字母,下方为黑色的“乌苏冰纯”汉字,黄色“酒业出品”,字体一侧有麦穗图案)与原告商标虽有部分差异,但不能避免相关消费者混淆与误认,乌苏冰纯公司构成商标侵权。

最终判处被告乌苏冰纯酒业有限公司、山西金星啤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新疆乌苏啤酒有限公司15万元。


作者:鞭牛士Bianews 来源:凤凰网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中国国际啤酒网(www.beerw.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Copyright Reserved 2008-2028 中国国际啤酒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07018202号

    投稿邮箱:beerxh@sina.com 投诉邮箱:beerxh@126.com 业务邮箱:beerxh@163.com

    QQ:296090069在线交流  QQ:1102858064在线交流

    鲁ICP备07018202号
  • 执行时间:691.406 ms